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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永烈:我的写作习惯-ag真人国际官网

编者按:著名作家叶永烈5月15日9时30分在上海长海医院病逝,享年80岁。《语文学习》自1979年创刊以来,得到叶先生的鼎力支持,数次赐稿,和编辑部结下深厚情谊。今日重温叶老师1982年发表在《语文学习》的《我的写作习惯》,深表对先生的永远怀念和感谢之情!

我的写作习惯
叶永烈

俗话说:“戏法人人会变,各有巧妙不同。”写作虽然不是变戏法,可是写作方法、写作习惯常常因人而异,倒也“各有巧妙不同”。在这里,我不揣浅陋,应《语文学习》编者之约,谈谈自己的写作方法和习惯,仅供读者参考。

肩上压着重担

我常常把自己关在小房间里,如痴如呆、夜以继日地写作。当我从新疆罗布泊地区采访归来,曾接连好多天赶写长篇文学传记《彭加木》。—位同志来访后,当我送他的时候,从床下拿出皮鞋,一看,上面满是灰尘!那是因为我关门写作,一直穿着拖鞋,已经好久未穿皮鞋外出了。

象这样埋头写作,终日不已,在别人看来是苦差使,而我却乐此不疲,长年如此。

我是怎样跟笔杆子结下不解之缘的呢?

我爱上写作,最初纯属偶然。那是在我十一岁的时候,心血来潮,写了一首不象样的小诗,向报纸投稿,居然发表了。从此,我对写作产生了浓厚的兴趣。

很快的,我发觉写作是很艰苦的劳动。因为我后来写了许多稿子,寄出去都未能发表。有的稿子我改了一遍又一遍,绞尽脑汁,仍遭退稿。

渐渐的,我不急于写作,我知道自己还很浅薄,便开始大量地读书,从中外名著中吸取营养,提高写作水平。那一段时间,我写得很少。

入大学之后,由于得到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的热情鼓励和指点,我的作品“发表率”大大提高,并且出版了单行本。这时候,我写得很多,只求稿纸上的字能用铅字印出来。我把发表看作是写作的最终目的。

年岁渐长,写作成了我的职业。我的作品再也不愁无处发表,而是来不及写,应付不了那么多的约稿。这时候,虽然我仍在不停地写,可是写在稿纸上的,不一定就愿意拿出去发表。我不再以追求发表作为写作的目的。因为我从多年的写作中体会到,作品一旦变成铅字,一印便是几十万、几百万,在读者中产生很大的影响。如果你写得好, 会给许多读者以精神力量;然而,如果你写得不好,那就浪费了成千上万读者的时间;如果你的作品不健康,就会“误人子弟”,把读者引向歧路……我开始明白,手中的笔杆重千斤。我要对作品的社会效果负责。写作,不光是一种个人的兴趣、爱好,而是一项很重要的战斗任务。这样,我在小房间里拿起笔,虽然只我一个人面壁而写,我却仿佛置身于千千万万的读者之中,仿佛我在用笔向数以万计的读者发表书面演说,我变得谨慎起来。我意识到肩上压着重担。过去,写了就寄出去,能不能发表取决于编辑;如今,稿子要发表,首先要自己以为值得寄出去……

“不到火候不揭锅”

写作快与慢,是许多读者关心的问题。有人写得很慢,每天写几百字,反复推敲;有人写着写着,扔掉了,从头写起,写了一半又扔掉,反复捉摸;有人写了一稿,又改一稿,以至改十几稿;有人则一气呵成,写得很快。这些写作习惯都是可行的。

我的写作习惯是“先慢后快,前长后短”,即在着手准备时慢,执笔创作时快,酝酿时间长,写作时间短。一般来说,构思不成熟,我不动笔,如俗话所说“不到火候不揭锅”。我宁可在构思时,多花功夫。一旦构思成熟,有了强烈的创作冲动,则尽可能集中力量一口气写完,有时即使要干个通宵,也是值得的。写完之后,“冷却”一下,慢慢修改。我在执笔创作时,尤其是写第一稿,总是速战速决,用高速度写。如果说执笔写作是“一朝分娩”,那么酝酿过程犹如“十月怀胎”。不能只看“一朝”之快,不知“十月”不易。

例如,去年九月中旬,《人民文学》杂志编辑向我约稿。当时,一篇以科学道德为题材的小说,我已经酝酿颇久,故事构思也已成熟,但是觉得还缺乏思想深度,未敢动笔。那位编辑来了,我花了半个多小时,把故事讲给她听。她听后,认为这一题材非常重要,又是很少有人触及的,嘱我立即写出来。我花了两天时间,把两万多字初稿写出来,即送给她看。她肯定了小说,又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。我把稿子“冷却”了一下,把时间花在写另一篇小说上。九月底,我重新把那篇小说改了一稿。一个多月以后,《人民文学》就发表了,并被《小说月报》转载。这篇小说便是《腐蚀》。写两稿,用去四天时间,不算慢。但是,自从去年年初《人民日报》上开始讨论职业道德问题,我就已开始思索了,而小说所写的那段生活,则是我在一年半前赴新疆时所经历的,所以酝酿期是相当长的。

同样,七万字的中篇《小灵通漫游未来》的二稿(即发表稿),我是用了十个晚上业余时间赶出来的,而初稿写于一九六一年,酝酿期长达十六年。

常常听见有人说写得快不好,快就是粗。我不以为然。写作是一种连续性很强的“生产”,如无特殊原因,最好别慢慢来。它不象织毛线衣,可以织几针,放一下,一有空再织几针。有几次,我写了一半,不得不放下笔,忙于出差或开会,然而,重新执笔时,极为吃力,甚至不想写下去了!当然,这只是我自己的写作体会,别人不见得也与我一样。

我写作一般不打草稿,也不写提纲,“腹稿”倒是有的,而且已相当成熟。有时,动笔前常把未变成文字的小说象讲故事似的,讲给家人听。我一般都能讲得有头有尾。讲完后、动笔前,我很喜欢听别人谈印象,提意见。这些意见,在我把腹稿变成文字时,往往会有很大的影响。

我写完之后,总是请爱人和孩子看。爱人是中学语文教师,大儿子是高中生,小儿子是初中生,常常分别从各自不同的角度,对作品提出意见,很有价值。他们的不少意见被我采纳。另外,他们还常常比赛谁找出来的错别字最多。小儿子对找错别字颇有兴趣,不过,他有时候总是把我手稿中出现的繁体字(写惯了),也当成错别字。

“只有写,你才会写”

写作多与少,是人们经常议论的话题。有人主张写作“少而精”,甚至借用列宁的话说,“宁可少些,但要好些。”还有人总是把多与滥联系在一起。

我不敢苟同。我主张多写,多实践。巴金说过这样的话:“写吧,只有写,你才会写。”这句话是很深刻的。只有不断地写,多写,才会写,才会渐渐写得好。列宁所说“宁可少些,但要好些”,并非针对写作来说的。许多人的创作实践表明,写得多了,其中就会有一些比较好的作品。例如,安徒生总共写了一百六十多篇童话和故事,可谓多矣,其中传之后世的也不过《皇帝的新装》和《卖火柴的小女孩》等为数不多的几篇。很难设想,如果安徒生花费毕生精力,“慢工出细活”,只写两篇童话的话,这两篇未必就会成为传世之作。据说巴尔扎克每隔三天就用坏十个笔头,并且还得往墨水瓶里灌一次墨水,可见写作之多。他一生创作了九十多部作品,为人们所称道的也只有《欧也妮·葛朗台》和《高老头》等。

我从自己的创作实践中体会到,多写是提高写作水平的重要途径。我是在不断写作之中才学会写作的。去年,我在一篇题为《作文的“窍门”》的短文中谈到:“多看、多听、多想、多写、多改,这‘五条’是写好作文的‘窍门’。”其实,多写是最重要的一条。多看、多听、多想,是为多写作好准备;多改,则是精益求精,提高质量。多写,然后又多改,就能出好作品。

我喜欢“交叉构思”、“长短结合”。所谓 “交叉构思”,是指同时构思几篇作品,哪一篇构思成熟了,先写哪一篇。执笔写作,只能单打一,构思不必单打一。多路构思,并不会互相干扰。所谓“长短结合”,即在中、长篇创作间隙,写些短文,既可以充分利用时间,也能换换思路,活跃思想。

写作专与杂,也是许多读者所关心的。我以为,既应当专,也应当杂。专,是指专写某一种作品,如小说、散文、诗等等。只有集中力量攻一种,才会细细摸索其中的创作规律,有所擅长。杂,是指各种样式、各种题材,都写一点。我专于写科学幻想小说,其中的系列小说已完成一百万字,由群众出版社分集出版,现已出三集。但是,我也写散文、诗、杂文、报告文学、童话等等。我觉得,这不妨碍专,反而有益于专。比如,写点文学小说之后,再写科幻小说,就更加注意塑造人物,刻画性格,开掘思想内涵;写点散文,注意文辞优美;写点诗,懂得语言的简炼、形象;写点杂文,使我注意科幻小说的哲理;写点报告文学,被采访的对象常常成为我的科幻小说中的人物模特儿;写点童话,使我了解儿童文学的创作特点……文学中不同品种是互通的。尝试写作各种不同 形式的作品,练练笔,是很有益处的。

灵感及其他

灵感——创作有没有灵感?一直是个争论不休的问题。我以为灵感确实有的,但创作不能单凭灵感。灵感,实际上是因为作者一直处于构思之中,苦思冥想,搜索枯肠,偶然从什么事情得到启示,顿开茅塞,即所谓“一石击破井中天”。一旦出现这种情况,我总是不顾一切,赶紧用笔写下来,好多次,我已经睡在床上,跃身而起,挥笔疾书,便是处于这种状态。比如,我的童话《圆圆和方方》,被许多童话选选入。在写作前,构思了好久,写不出来,偶然在洗衣服时想到一个好的构思,立即伏案写作,只花了一个多小时完成这篇两千字的作品,写一稿就发表了。当时如果不把稍纵即逝的构思及时写下来, 可能作品会逊色得多。也许,那就是所谓的“灵感”吧!

心情——每每有人问起我创作时的心情。我的体会是“苦闷——绝望——豁然开朗——得意——不满意”。怎么说呢?在开始构思时,往往很苦闷,这么样不行,那么样也不行。有时,处于绝望之中,想放弃这一构思,不写了,比如,今年《小说界》第一期发表我的中篇小说《并蒂莲》我曾设计了五种开头方法,都不行,当时可说苦闷极了,几乎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。然而,一旦构思成熟,就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,一泻千里,很快变成了文字。刚写完,常常有一种得意的心情。只要把作品放在一边,“冷处理”一下,过段时间看看,往往大不满意。于是,又产生新的追求,下一篇无论如何要写得好一点,“苦闷”又重新开始。如此循环不已。也正因为这样,作者始终有一种努力向上的心情。

创新——每写一篇作品,总希望有新意,不想重复自己已经写过的。我喜欢不断改换作品的典型环境,这一篇以岷山为背景,那一篇以延边朝鲜族生活为背景,另一篇以世界屋脊为典型环境。作品中的人物身份、性格、形象、主题、结构,也尽可能不同于已写过的东西。正因为这样,往往不是越写越轻松,而是越写越吃力。我宁愿走艰难的创新之路,不吃别人或自己嚼过的馒头。不创新,犹如绕着磨盘打转转的驴,虽说脚在不断地走,实际上无异于原地踏步。

困难——构思作品时,最感困难的是想出一个好的开头和结尾。尤其是结尾,既要在情理之中,又要在读者意料之外,构思时最为吃力。我总是把开头和结尾都考虑妥当了,这才动笔写。

积累——创作要积累资料,积累素材。我因工作关系,接触面比较广,跑过许多地方。在上海,我曾采访过数百家工厂及许多科学研究所。这无疑是很重要的积累。我在深入生活时,随身带笔记本。采访时,记详细笔记。种种见闻,随手记。偶然有所思,也记在本子上。我有剪报习惯,我的剪报分二十多类,分门别类剪贴。写作时,案头总放着《新华字典》和《辞海》。遇上疑难之处,随手査阅。我的藏书颇多颇杂,分类存放,便于检索。我常常感到,“书到用时方恨少”。比如,有一次我的小说中涉及一个细节,即一个人在雪山上被冻,四肢颜色什么样。为了描写准确,我査了一些医学书,未查到。想及报上曾报道一位日本登山运动员在四川高山雪地里受冻十多天,被人救起,可能会有这一细节描写。我查了《新体育》、《体育报》,只见到简单的消息报道。后来,在《羊城晚报》上才查到一篇详尽报道,弄清楚了这一细节,写入小说后,心里方觉得踏实了。一个作者的生活积累终究有限,不可能处处都来自直接生活经验。尤其是写科幻小说,常常涉及五花八门的细节。有人以为,科幻小说纯属作者的幻想,不,不,恰恰相反,它来自现实,来自生活。我注意每一细节的描写,就是为了使作品真实。只有真实的作品,才会有感人的力量。

在创作上,我尚是一个学步者。以上所谈,涉及到一些争论中的问题。我的看法不一定正确,但我所谈的确实来自于我的创作实践。也许,这正如本文开头所说:“戏法人人会变,各有巧妙不同。”

——《语文学习》1982年第10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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